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项目用地范围调整公告
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项目用地范围调整公告
编号:2018年第32期
根据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需要对合法房屋信息与土地信息进行整合后才能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以下建设项目用地范围与《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范围不一致,为确保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解决房地分散登记时期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处理相关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中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按实际使用土地状况,总用地面积不改变为原则,满足“房落地,地落宗”的需要,调整用地范围办理房地一体登记,现将用地基本信息公告如下。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人:王飞李彪
联系电话:0851-33454130
序号 | 证书 |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类型 | 用途 | 使用年限 | 地块原面积 (平方米) | 实测面积(平方米) | 落宗面积(平方米) |
1 | 安开国用(2005)第415号 | 温礼江、林中信、福建商会、欧阳生、谢春 | 开发区江山路东侧 | 出让 | 住宅用地 | 2070年11月24日止 | 209 | 187.6 | 187.6 |
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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